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婦產(chǎn)科醫(yī)學進展 > FDA: 子宮肌瘤患者不應使用腹腔鏡電動粉碎器
4 月17 日,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FDA)發(fā)布警告稱,因具有促使意料外的 癌組織播散的風險,對于大多數(shù)子宮肌瘤 患者,在進行子宮切除術或子宮肌瘤剔除 術時,不應再使用腹腔鏡電動粉碎器。
FDA 基于現(xiàn)有資料分析發(fā)現(xiàn),因子宮 肌瘤而接受子宮切除術或子宮肌瘤剔除術 的女性中,約1/350患有子宮肉瘤,而目前 尚無可靠方法預測哪些子宮肌瘤患者可能 罹患了子宮肉瘤,被電動粉碎的肉瘤組織 有在腹腔和盆腔播散并使患者長期生存率 顯著惡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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