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綜合癥患者恢復期的治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018-04-0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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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危重病醫(yī)學主治醫(yī)生600問
作者:南*雪
責任編輯:南山雪
[導讀]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S)患者有一半以上在患病后兩周內病死,而存活患者的恢復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對于存活的**S患者,恢復期治療仍有不少問題需要強調和注意:①機械通氣條件應逐步降低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S)患者有一半以上在患病后兩周內病死,而存活患者的恢復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對于存活的**S患者,恢復期治療仍有不少問題需要強調和注意:①機械通氣條件應逐步降低。一般來說,肺水腫在**S患病后7-10天逐步緩解,X線胸片顯示的斑片狀陰影往往是膠原纖維沉著、肺纖維化的征兆。**S患病1周以后,低氧血癥部分緩解,機械通氣條件有所下降,吸入氧濃度可降低到40%~50%,呼氣末正壓(PEEP)能降到0.49~0.78kPa。此時,肺損傷雖然明顯改善,但遠端小氣道仍很不穩(wěn)定,極易發(fā)生小氣道塌陷和肺不張,因此,機械通氣條件應逐步降低,原則上每12小時平均氣道壓力降低不宜超過0.196~0.294kPa。如臨床醫(yī)師快速降低呼吸機條件特別是PEEP水平,結果往往出現(xiàn)低氧血癥惡化;②根據(jù)患者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氣管切開。**S患者往往需要接受10~14天的機械通氣支持,**S恢復期的患者就常遇到是否需要氣管切開這一問題。一般來說,**S患者機械通氣超過7~10天,需判斷和決定是否需要氣管切開。根據(jù)臨床情況,如估計患者機械通氣將超過兩周,則早期氣管切開是有益的;③特別注意防止肺外器官功能衰竭或損害。感染等**S病因及**S期間獲得性感染均可能導致肺外器官功能衰而**S患者的預后與肺外器官功能衰竭關系密切。因此,**S患者是否能夠康復,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肺外器官功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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