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wǎng)傳廣州“花3000元錢可購買獻血證”一事,廣州市衛(wèi)生局相關(guān)負責人6日下午接受采訪時表示,已初步判斷這是一起涉嫌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違法事件,因工作人員無法辨別獻血者身份證真?zhèn)味鴮е芦I血證錯誤發(fā)放。廣州市血液中心于4日上午已向所屬地的派出所報案并正在配合公安機關(guān)做調(diào)查,有結(jié)果將及時公布。(1月6日《新華網(wǎng)》)
買來的無償獻血證首先混淆了真假,導致社會不公:說它假,因為你根本沒有去獻血;說它真,因為它確實出自廣州血液中心的某個采血點,印章齊全,還能通過各種驗證。這張花了3000元錢“血本”買來的獻血證,無疑玷污了無償獻血證的榮譽,也損傷了無償獻血證的公信,對那些真正無償獻血的領(lǐng)證者來說不公平。
其次,倒賣者以冒名賣血者為工具本身就不道德,再要通過身份核驗等道道關(guān)口,勢必作弊鉆了制度的漏洞,破壞了無償獻血這項公益事業(yè)的純潔性、廉潔度。
其三,倒賣獻血證會造成福利濫用,加劇用血緊張,“血荒”之下危及公共用血安全。
倒賣獻血證有此三重罪,說不上十惡不赦,但必須嚴厲徹查,揪出蛀蟲,堵上漏洞,還無償獻血以清白,給公眾一個交待。
然而,獻血證被倒賣,也暴露出了現(xiàn)行獻血用血制度的三個問題:一是確有血液需求者,面臨用血難的困境,難堪重負,迫使部分患者家庭另辟蹊徑,為倒賣獻血證提供了需求市場;其二,為鼓勵無償獻血提供諸如戶口加分之類的捆綁福利,實際上賦予了無償獻血以有償內(nèi)涵,倒賣獻血證為其提供了非法兌現(xiàn)手段;第三個問題是,因為缺少全國性的用血統(tǒng)籌以及相一致的配套政策,一方面遭遇外地無償獻血證在本地遭拒或者不好用的尷尬,一方面又留下了本地無償獻血證使用者外地使用拿回本地報銷增加財政負擔的問題,這在客觀上會遏制人們在本地獻血的積極性,走到了政策意圖的反面。
因此,雖然倒賣獻血證有其不可寬恕的三重罪,但通過這個事件暴露出的三個問題也立了“一功”,讓人們看到現(xiàn)行獻血用血制度需要改進的空間:降低合理需求者的用血成本,使無償獻血只能得到與獻血本身相關(guān)的鼓勵,并盡快建立地區(qū)間乃至全國性的血液資源均衡配置與使用體制——這些應是倒賣獻血證事件給出的建言,不能將“功”抵“罪”,但也不能漠視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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