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訴諸鐵錘和公堂的那次,方舟子成為焦點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但這次有些特殊,打假斗士與學術不端本身產(chǎn)生聯(lián)系。有網(wǎng)貼曝,方舟子妻劉菊花的碩士論文涉嫌大量抄襲,屬嚴重不端行為。這樣的局面似乎有些尷尬。但細究起來,這不是一場單單屬于方舟子的尷尬,當然也不單單屬于舉報者,而是一場屬于制度缺失的尷尬。
抄還是沒抄,***還是正義,此時網(wǎng)絡上你來我往,一派熱鬧。我承認,最初被吸引到這場熱鬧的論戰(zhàn)中,是因為涉嫌抄襲主角身份的特殊。而我相信,自己并非人間孤例,因為劉菊花身份而關注這場不端論戰(zhàn)的人并非少數(shù)。而這大概就是問題所在。
我們無法推測舉報者是否打擊***,舉報初衷如何。但實際結果是,舉報者選擇在網(wǎng)絡而不是直接向相關部門舉報,眾人又因被舉報者的特殊身份而圍觀、議論。回顧以方舟子為首的個人打假行為,基本都是這個模式:無論動機如何,個人身份成為打假過程中的重要因素;個人身份對舉報成功率的影響,反過來又影響了舉報者對舉報對象的選擇。
方舟子妻子劉菊花的一句話值得回味:“也許我的碩士論文有些引用不妥、不規(guī)范的地方,但像我這樣的小螞蟻遍地都是,方舟子窮其一生也打不完……”劉菊花所說的“小螞蟻”,我推測既指自己被指控的不端行為并不嚴重,也指自己并非身份顯赫之輩,被打假無“示范效應”。而回顧以往的被舉報者,或者身份顯赫或者與舉報者有利益關系。雖然這并不影響最終結果的判定,但因身份特殊而遭舉報,本身就是一種不那么“學術道德”的行為,至少說明學術道德已不是判定不端的唯一準則。
這卻是個人打假模式下不可避免的局面。因為于方舟子,其打假行為要達到效果和“示范效應”,需要圍觀者,需要輿論推動。而于那些偶然為之的舉報者,要從忙碌的工作中抽身翻閱論文并一一比對,除不端者的行為已經(jīng)眾目昭彰外,大概最可能的理由和動力就是利益關系。這些行為似乎與書本上頭腦中的道德正義不完全相符,卻是人性的正常體現(xiàn)。而受到個人身份影響的舉報,且不說是否全面、客觀,至少這種個人對個人的打假模式帶來的個人糾葛幾乎是不可避免。最終可能導致學術舉報被個人恩怨左右,學術打假偏離原本目的。方舟子對舉報者的回擊恰恰說明了這一點。舉報不端行為多如他者、對清者自清的道理明晰如他者,在一番辯白后仍拋不開這是打擊***的猜測。
近年來,學術不端事件頻發(fā),各界對“個人打假”行為亦褒亦貶,對“官方打假”的呼聲不斷。然而,雖然事后追懲不少,端正風氣的會議不少,但真正的官方制度建設至今卻仍無進展。“個人打假”不得已在貶抑聲中、在日益復雜的學術生態(tài)中行使著本應由“官方打假”承擔的職責,也使學術生態(tài)在個人對個人的舉報中更多了一重糾葛。因此,如果對劉菊花的舉報的確出于有針對性的***,我不愿意把它單純地理解為對方舟子本人、對其個人舉報標準的挑戰(zhàn),而應是對官方打假機制長期缺位的一場嚴正挑戰(zhàn)。(徐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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