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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性別決定嫌疑人罪行
北京市惠誠(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我國刑法第236條第1款規(guī)定,***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的行為。***罪的犯罪對象為女性,如果性侵害的對象是女性,則構成***罪;如果性侵害的對象是男性或雙性人,則不構成***罪。
結合此次事件來看,該男子的行為已造成受害人重傷的后果,已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由于受害者未滿18歲,亦可以構成猥褻罪。目前,受害人的體貌特征為女性,性別也已經(jīng)確定為女性,犯罪嫌疑人***未遂的可能性較大。
醫(yī)師節(jié)本身是好的,希望不要成為形式,更成為醫(yī)生的一種負擔,各地醫(yī)院為了迎接...[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