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解剖復位及功能復位?骨折復位的一般標準是什么?
2018-04-2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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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骨科主治醫(yī)師870問
作者:人***天
責任編輯:人間四月天
[導讀] 矯正骨折端各種移位,恢復正常的解剖關系,對位(指兩骨折端的接觸面)和對線(兩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系)完全良好者稱解剖復位。
矯正骨折端各種移位,恢復正常的解剖關系,對位(指兩骨折端的接觸面)和對線(兩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系)完全良好者稱解剖復位。
臨床上有時雖盡了最大努力,仍未使骨折達到解剖復位,但愈合后對肢體功能無明顯影響者,稱功能復位。骨折復位的一般標準是達到功能復位,即
(1)骨折部的旋轉移位,分離移位必須完全矯正。與關節(jié)活動方向一致的輕度成角移位,日后可行塑形矯正。與關節(jié)活動方向垂直的成角移位,不能自行塑形,必須于復位時完全矯正
(2)骨干骨折側方移位經整復后,應對位達1乃3左右,干骺端骨折側方移位整復后,應對位達3/4左右
(3)成人上肢骨折縮短移位較多時,對肢體功能影響不大,下肢骨折縮短移位則不允許超過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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